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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于晨等7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3-04-26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241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于晨等7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于晨 田梦怡 付瑶 李治文 乔惠敏 沈忱 张玲玲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3426日讨论,拟确定以上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3427日起至20235月3日止(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院党委电话:025-52116535

信箱号码:357

电子邮箱:ludi0928@163.com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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