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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2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125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号)要求,现将江苏省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教学名师”评选范围为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

已被评为国家或省教学名师、校级领导(含副职和非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已退休或在评选年度前一年12月底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省教学名师”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全省每次评选200名,其中高校40名左右。

我校可推荐名额为3人。各学院可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学生、同行评价较高,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且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需具有20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六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

2.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精神和创造思维。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自制多媒体课件,科学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授课效果好。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中文授课部分使用普通话。

3.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成绩突出。近六年来(2011-2015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教学研究类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主编出版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性专著;或作为主持人参与省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并结题,项目所获成果有效推进教学改革;或作为课程负责人参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已建成的课程资源共享度高、学生反响好、同行评价优;或自编、主编的教材被遴选为省级高校重点教材并出版;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学术道德高尚,学术造诣高。主持或承担过多项科研项目,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5.注重教学梯队建设。主动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学校在该领域教学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上述所指论文或著作须为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任职年限、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评选年度上一年年底。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要求:

1.《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院校)》(附件2)1份;

2.《教学名师推荐对象汇总名册(高等学校)》(附件3)1份;

3.《省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4.候选人近三年内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人1张,声音和图像应清晰可辨,时间为 30-45分钟);

5.候选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近六学年能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的代表性论著3份(专著最多提供一部)、近六年发表论文知网查询目录打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均需原件;近年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近六学年教学安排表(教务部门盖章确认);辅导青年教师和学生证明材料等。装订成1册,编印目录。

以上第1、2、3项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第4、5项待通过校内评审后另行提交。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下班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联系人:周敏洁

电 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

1.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院校)

3.教学名师推荐对象汇总名册(高等学校)

4.省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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