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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4-12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9

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字〔2015〕20号)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先进人物典型,推动先进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师生奋发向上,全面开创学校改革发展新局面,现决定开展“2015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评选活动的主题为“立德树人 改革筑梦”。通过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展示2015年度我校在改革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各项成绩,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校师生员工锐意进取、大胆创新、不断超越,为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共同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提供精神支撑和动力源泉。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我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校友以及后勤集团等单位的聘用人员均可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参选。

参选人员须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推动社会进步,为国家、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2.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注重传承创新,有杰出贡献或突出表现;

3.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文艺创作、体育竞技、自主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是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校园青春榜样;

4.爱岗敬业,悉心育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5.热心公益事业,倡导传统美德,具有引领社会风尚的榜样示范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积极贡献。

6.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善于运用网络及新媒体手段,正面发声,引领网上舆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往年已获评校园年度人物者参评,须在2015年度有突出贡献或表现。

三、评选程序

2015年12月上旬,以院级党组织或部门为单位推荐,也可个人自荐。于12月21日前将推(自)荐表及电子照片(工作照、生活照均可)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12月28日前,“校园年度人物”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通过新闻网和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和在线投票。

12月31日前,“校园年度人物”评审委员会根据人选情况、在线投票情况和公示反馈意见情况等进行最终评审,确定“2015校园年度人物”人选(含提名)名单。

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

四、活动宣传

活动将通过《南航报》、南航新闻网、南航微博、南航微信、校电视台、学生广播台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对特别优秀的典型人物将报送社会媒体予以宣传推广。

开展“校园年度人物”进课堂活动。将评选出的“校园年度人物”事迹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思政教育课教案;邀请“校园年度人物”代表走进思政教育课堂,发挥身边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挖掘和推荐代表先进性、时代性,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人物。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联系人:颜士轩 电话:84892234

电子邮箱:dwxcb@nuaa.edu.cn

附件:“2015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自荐)登记表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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