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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2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1138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人函[2015]5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我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学校全体处级干部的档案;协助外单位对校友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核查补充。

(二)审核内容

1.对全校处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2.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对在此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范围内的校友在校期间档案的调查核实工作,及学历学位材料、党员材料的补充收集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201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按规定形成总结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2015年7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调研培训(2015年8月)。调研走访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兄弟高校,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相关人员熟悉政策规定,明确专审工作标准,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动员部署(2015年9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抽调10人左右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4.审核登记(2015年10月—11月)。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同时,全体处级干部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并以院级党组织为单位10月15日前报至党委组织部(综合楼808室,电话:84892232、84892249,联系人:胡苹,董羽),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gbzzb@nuaa.edu.cn

5.汇总分析(2015年12月)。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调查核实(2016年1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7.组织认定(2016年2月前)。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8.问题处理(2016年3月—4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9.材料归档(2016年5月)。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10.总结报告(2016年5月底)。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在按以上程序审核学校处级干部人事档案的同时,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校友在校期间档案的调查核实及学历学位、党员发展等材料的补充收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协管干部工作的校长助理担任,成员为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处、档案馆、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专项审核工作,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研究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党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请示汇报。

专项审核工作组组长由组织部、档案馆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专项审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审核工作程序和环节具体开展审核工作。

(二)做好分工协作。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各相关部门既要按照工作组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干部信息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学校其他有关单位和干部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审核相关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协调好有关工作,无条件支持配合,抽调的人员要全职投入,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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