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 -- 综合打分 -- 学院审核 – 专家评审 -- 学院公示-- 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三年级硕士生。研究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已取得较好学术成果(已有期刊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已有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全国竞赛获奖等)。
四、学生在校情况量化表
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自评结果进行审核,给申报者按百分制进行打分,为专家评审提供重要参考。
量化指标(各部分如达最高值,则以最高值计算,但不可超过本部分的最高分值):
学习成绩(占总分值的50%):申报人的所有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分ⅹ0.5
科创成果(占总分值的40%):
①论文发表:检索论文5分/篇(最高不超过30分),核心论文(南航版)30分/篇;申报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且申报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其中,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学生分数乘以系数0.8。
著作编撰独著(含合编第一作者)25分/本;合编、参编15分/本(排名第二),10分/本(排名第三)(最多不超过2本);
②学术获奖(同一篇论文仅计入1次):学校学术论坛一等奖5分/次,二等奖3分/次,三等奖1.5分/次,优秀奖1分/次;江苏省学术论坛一等奖10分/次,二等奖7分/次,三等奖4分/次,优秀奖3分/次;区域性(省级以上)学术论坛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2分/次,三等奖9分/次,优秀奖6分/次;国际级、国家级学术论坛一等奖20分/次,二等奖16分/次,三等奖12分/次,优秀奖8分/次;(省级及以下获奖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③专业竞赛(同一次竞赛仅计入最高分):学校专业竞赛一等奖5分/次,二等奖3分/次,三等奖1.5分/次,优秀奖1分/次;江苏省专业竞赛一等奖10分/次,二等奖7分/次,三等奖4分/次,优秀奖3分/次;区域性(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2分/次,三等奖9分/次,优秀奖6分/次;国际级、国家级专业竞赛一等奖20分/次,二等奖16分/次,三等奖12分/次,优秀奖8分/次;(省级及以下获奖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④科创项目:省级科创基金立项并结题15分/项,校级科创基金立项并结题5分/项;
⑤其他特殊情况不包含在前几类的,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综合表现(占总分值的10%):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情况打分。(学生按“任职情况及工作实绩”、“所获荣誉”(学术、科创、专业竞赛获奖除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集体活动参加情况”分类条目式填写)
五、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主任委员:王 智、徐 川
委 员:何 畏、陈红桂、吕立志、姜志强、万 千、胡未婷、易华勇(研究生代表)
六、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4日前: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申报;
(2)9月30日前:材料申请;
研究生自行申报,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荣誉证书、成绩单、论文复印件等学术成果,材料时间范围指整个研究生学习期间)。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33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wanqian@nuaa.edu.cn邮箱。
(3)10月9日前:申请者材料审核及完成公示;
(4)10月12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1名获奖候选人;
(5)10月12日--16日:候选人名单公示;
(6)10月16日:获奖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
七、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