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管理与使用办法》(校研字[2007]30号,2013年7月修订),现将2018年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组织与申报条件
1.各学院和博士生导师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强的博士生积极申报。按文件规定,此次基金申请人应为已进入第二学年学习的博士生,并且全部课程学习合格。
2.申请人必须已发表一篇SCI检索论文或两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所发表论文须申请人为一作,导师一作申请人二作可认一篇。
3.本基金申请材料题目及研究内容不得与其他研究生培优创新项目重复。
二、结题要求(可增加)
1.工学门类: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理学门类:在SCI源期刊的国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3.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门类:发表被SSCI、SC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三、资助经费
2018年本基金资助经费为2-5万元/项。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14日前,申请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申请书》(见附件),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发表论文或专利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学科点所在学院。
2.2018年3月16日,学院完成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纸质申请书送研究生院培养处(本部综合楼509,将军路校区行政楼304),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lisha@nuaa.edu.cn
本次工作联系人:李莎 联系电话:84892491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