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和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的要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字〔2021〕60号),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成立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工作小组
组长:王智
组员:徐军 陈红桂 胡未婷 王佳 邹心语(研究生代表)
2.监督小组
组长:何畏
组员:阙愚 曹运星 郑丽君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对象
2024级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保留入学资格并已经返校的学生。
三、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和评定,评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申诉。如学生对本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校级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提请裁决。
四、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1.是否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含保返);
2.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含初试和复试成绩);
3. 本科就读学校类别及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
五、新生学业奖学金指标情况及评定方法
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指标。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生源质量确定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人数,分配给各学院。我院2024级指标如下:
2024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配方案
2024录取总数 | 名额 | ||||
学院 | 录取 | 计算指标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17 | 49 | 47 | 12 | 19 | 16 |
除保留入学资格外,我院参与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共47人(含保返1人),均参加此次学业奖学金评定;
推免、保返(工作保研,西部计划)研究生直接获得本学院该年度所分配到的最高级别奖学金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优秀生源调剂研究生原则上享受本学院该年度所分配到的最高级别奖学金;如遇最高级别奖学金指标少于优秀生源调剂名额的情况,则按照调剂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级别。
除上述学生外,其他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排序,得出每位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级别。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另考虑该生的初试成绩;如遇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另考虑该生本科学习成绩(绩点)。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4级硕士研究生起试行,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23日
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公示(学院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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