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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时间:2020-05-25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661

第一章  


第一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表达同学意愿,并接受同学监督,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为建立和完善有本院特色的研究生会制度,规范本会管理及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暂行学院团组织职能)和校研究生会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本院研究生服务,是全院研究生合法权益的代表。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院规,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凡取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人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与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会员诉求。

第七条会员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院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正当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本会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主席团

(一)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组成。负责会的全面工作,召集、主持相关会议

(二)主席团学院党委提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进行部门工作调整;

(三)对外代表研究生会;

(四)向学院党委、校团委、校研会汇报工作;

(五)带领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条 常设机构

(一)学术部

由1名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日常工作:1、组织“领航学堂”、“周末理论大讲堂”等学习活动;2、协助学院举办大型专家报告、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3、组织参加校级征文、学术竞赛,分享学术信息。

品牌活动:1、组织导师与学生学术交流活动、读书沙龙;2、策划举办学术相关竞赛;3、组织考研经验分享交流活动,助力学院招生工作。

(二)文宣部

由1名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日常工作:1、研究生思想引领;2、宣传阵地建设;3、本组织文化传播及品牌打造;4、对外联络。

品牌活动:1、新闻稿、宣传文案撰写,影像拍摄制作,微信等平台运营。2、活动氛围营造。。

(三)权益服务部

由1名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日常工作:1、线上线下加强与学院研究生沟通,关注其思想及心理动态;2、收集研究生的诉求、困惑及建议,形成月报。

品牌活动:1、每月组织一次院领导、导师与研究生的沟通活动;2、每学期组织一次全体领导、学院机关与研究生的交流会;3、通过搜集和传递就业资讯,邀请优秀毕业生回校分享求职经验,助力研究生就业。

(四)文体部

由1名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日常工作:1、组织本院研究生参与校级活动及赛事,提供指导和服务工作;2、 组织学院师生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品牌活动:1、新生开学典礼;2、新年联欢会;3、毕业季活动;4、与其他学院合办联谊交流活动。

(五)博士部

由1名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日常工作:1、关注博士科研、思想、生活方面的需求和建议,并及时与学院沟通。2、动员博士积极参与校院活动,增强凝聚力。

各部可根据需要增设副部长1名。

第十一条 机构成员的产生

主席团

在竞选会议上,竞选人进行演讲答辩。分管领导、老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投票,当选结果公示三天,报学院党政联席会。

部长团

在竞选会议上,竞选人进行演讲答辩。主席团和学生代表进行现场不记名投票,当选结果公示三天。

干事

主席团和部长团组织面试招录干事,部门之间可进行人员微调。

第十二条 其他说明

(一)所有成员都应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有全心全意为本院研究生、学院建设服务的精神;

(二)具有主人翁精神和工作责任感;具有高度的团队意识,协作互助精神;

(三)要敢于创新,思维活跃;增强成员间沟通交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进度;

(四)各部门成员除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外,还应在其他部门任务较重时主动合作,分担压力。

(五)各部门需认真梳理工作资料,及时在院研会的专用账户里存档。

(六)中期成立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成员进行考核评定。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应统一管理,合理使用,使用时注意保存相应发票。

第十四条 本会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最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优并表彰;优秀者推荐参加上级各类评优评奖,不合格的成员予以剔除。

第十五条 学期初始、学期末各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听取主席团述职;每学期保证两次部长团会议,主席团一同参与;各部门视情况召开部门会议。

第十六条 组织会议应定期召开,所有应到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参加会议及活动的成员需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办公室采取值班制,负责日常工作及接待同学来访等。


第五章 


第十八条 每学年年末组织全体会议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会所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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