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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18-09-01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点击:5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是学院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为提升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在校党委宣传部和学院党总支统一指导、协调下进行管理。

  第三条 网站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学院成立网站管理工作小组,并明确网站负责人与信息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杜绝非法信息出现。  

  (三)负责网站技术管理,承担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院党政办负责网站的培训、技术支持、监督与评价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网站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项目。  

  (二)为网站提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三)监控网站的运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督促整改。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五条 学院党政办负责网站建设、上网信息审查、网站信息监控等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政办负责网站平台维护、数据备份、域名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 为了规范信息发布渠道,保证网站信息管理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统一使用学校网站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四章 网站管理规范

  第八条 网站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  

  第九条 网站维护实行专人负责。指定不少于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网络技术的网站信息员,负责网站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

  第十条 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指定不少于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网站监管员监控本单位网站的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技术责任人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 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行。对网站信息员和网站监管员,可视具体情况计算工作量或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网站负责人、网站信息员、网站监管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行使职责的,要指派人员替代,并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同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并更换网站管理账号和密码。  

  第十三条 学院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超过期限未更新的,将给予批评。

  第十四条 在主页栏目发布信息时要进行初审,初审由分管领导担任。

  第十五条 因疏于管理(如用户账号或密码泄露等)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究网站信息员、网站监管员的责任。

第五章 网站内容规范

  第十六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第十八条 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第十九条 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第二十条 学院网站应包括院系介绍、现任领导、内设机构、硕(博)士专业点、师资力量、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建工作、学院动态、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学院网站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主网站保持一致。

第六章 安全与保密

 第二十二条 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 网站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杜绝发布涉密信息及不良信息。

  第二十二条 网站需有网站后台管理的日志记录,须规范网站信息员上岗、培训及离岗流程,严格管理账户权限。

  第二十三条 应定期做好网站的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站内容,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上报校党委宣传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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