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和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的要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70 号),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对象
2019级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保留入学资格并于2019年返校的学生,2019年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1.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为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
2.学院根据该细则评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3.公示:公示期为3天;有异议者请联系胡老师 025-52116005。
三、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1.是否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含保返);
2. 是否为优秀生源调剂;
3.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含初试和复试成绩);
4. 本科就读学校类别及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
5. 跨院调剂考生原则上不享受一、二等奖学金。
四、新生学业奖学金指标情况及评定方法
1.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8000元/生/年)和三等(4000元/生/年)。
2.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指标。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生源质量确定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人数,分配给各学院。我院2019级指标如下:
2019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配方案
2019年录取人数 | 名额 | ||||||
学院 | 录取 | 计算指标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推免(含保返享受的学生)一等 | 统考一等 | 一等合计 | |||||
17 | 16 | 16 | 0 | 2 | 2 | 8 | 6 |
推免、保返(工作保研,西部计划)研究生直接获得本学院该年度所分配到的最高级别奖学金;
优秀生源调剂研究生原则上享受本学院该年度所分配到的最高级别奖学金;如遇最高级别奖学金指标少于优秀生源调剂名额的情况,则按照调剂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级别。
3.除上述学生外,其他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得出每位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级别。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19级硕士研究生起试行,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10日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